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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5:30起床,東摸西摸快六點出門。

因為昨晚下過雨,早上的天氣很涼爽,能在這樣的天氣下運動,其實很好。只是自己有點偷懶,只走了15圈,其實還可以繼續走下去的,不知道為什麼,就休息了。(這是藉口啦,可能是內心快速衡量過,下一個整數是20,突然腳就停了下來,慢慢走吧,還要再走5圈,沒力了)

說要有伴一起運動才會持續,我想也是。
其實我是可以加入一個好姐妹的行列,她每天早上也都會到學校快走,只是我們住的有一點點距離,選擇不同的學校運動。如果早上做運動還要騎車出門,那就累人了。
而且,我覺得運動是很個人的事,哪天想偷懶、不想出門,自己能夠決定。(這句話聽起來,我又再幫自己找退路了喔)

能夠好好的流汗,真的很舒服!目前看來,還沒有想逃避早起的念頭,我還會繼續努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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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u03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